國內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手續 -搬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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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是以水路、鐵路運輸過程中各種物資為保險標的保險。 1.保險范圍:凡公有或個人所有的一切合法運輸財產,都可投保該項保險。 2.保險責任:分為基本險和綜合險兩種。 (1)基本險,因火災、爆炸、雷電、冰雹、暴風、暴雨、洪水、地震、海嘯、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造成的損失;由于運輸工具發生碰撞、擱淺、觸礁、傾覆、沉沒、出軌或隧道、碼頭坍塌造成損失;在裝貨卸貨或轉載時,因遭受不屬于包裝質量不善或裝卸人員違反操作規程所造成的損失;按國家規定或一般慣例應分攤的共同海損的費用。 (2)綜合險,因受震動、碰撞、擠壓而造成的破碎、凹癟、折斷、開裂或包裝破裂致使貨物散失的損失。液體貨物因受震動、碰撞或擠壓致使所用容器損壞而滲漏的損失或用液體保藏的貨物因液體滲漏而造成保藏貨物腐爛變質的損失,遭受盜竊或整件提貨不著的損失,符合安全運輸規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損失。 3.保險有關事項: (1)保險金額,一般是以一次運輸物資的價值計算。具體有兩種:即可按貨價,發貨票及調撥單上價格計算;也可按貨價加運雜費計算。 (2)保險期限,以整個運輸過程為準,有啟運日期、到目的地為終止期(不受時期限制)即:以保險貨物運離起運地發貨人最后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起至目的地收貨人的倉庫或儲存處所終止。 (3)保險費:根據投保人選擇的基本險或綜合險,運輸工具貨物種類及運程等計收保險費。 4.保險手續:參加這種保險可到保險公司或保險代理處直接辦理手續,常年發貨的單位也可同保險公司簽訂預約合同。一般投保時,投保人要在“投保單”上注明被保險人,運輸工具啟運日期,起訖及中轉地名稱、標記、保險貨物名稱、包裝單位及數量,保險金額、投保險別、投保日期。 5.變更及索賠事宜:在改變運輸工具、運輸線路、保險貨物、增減保額等情況下,可書面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請批改。被保險人申請索賠時,須提供保險憑證、運單(貨票)、提貨單、發貨票。貨運記錄、普通記錄、交接驗收記錄,鑒定書及收貨單位的入庫記錄,檢驗報告,損失清單,救護貨物直接費用單位。保險公司根據保險責任范圍賠付。 |
- Dec 12 Mon 2011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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